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范文  /  因贷款附加不公道 条件 嘉兴银行金华分行被罚50万元

因贷款附加不公道 条件 嘉兴银行金华分行被罚50万元

分类:文学范文

  7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温州羁系 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表现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因贷款附加不公道 条件,被罚款50万元。

  卜某东(时任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行长)被告诫 ;季某娟(时任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客户司理 )克制 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因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 嘉兴银行金华分行被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