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问答  /  哪个案件令人不寒而栗「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视频」

哪个案件令人不寒而栗「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视频」

分类:知识问答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哪个案件令人不寒而栗

1992年3月2日山西阳泉一名16岁的女孩被杀,死者身上有很多处刀伤,但是现场并没有留下太多有用的线索,警方经过侦查案件由于缺少线索,难以得到进展,周围的人都以为这有可能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但是随后的两个月里面,当地有发生了三起年轻女孩被杀案,当地人感觉到了事情的非同寻常。

而且这些年轻的女孩子死的时候都是穿着红色外套,于是当地就把这个凶手称为红色恶魔,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这几起案件的杀人手法虽然有一些不一样,但是共同点仍然高于不同的地方,而且这些案件有一个特点就是,死者都是年轻女孩,但是并没有被抢劫,也没有被强奸,单纯的就是暴力杀人的现象,而且都是杀人抛尸。

除了这些以外现场并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由于连续发生杀人案件,当地人心慌慌,各种流言蜚语满天飞,给警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案件迟迟没有进展,离破案基本上没有过多的有用信息,当地人特别是女性白天晚上都不敢单独出门,都需要有家里面的成年人陪同才敢出门,学生上学放学都是由成年男性家长接送。

因为四名死者里面就有一名女孩子在离自己家不到300米的地方被杀害并抛尸在附近,所以当地人对于这个神出鬼没的杀人恶魔,都是非常的害怕,奇怪的是发生这些案件以后,这个杀人狂魔突然消失了,案件在后来的一年多时间里面也没有再发生,当地人又渐渐忘记了这个事情。

正当大家忘记那个案件,从新回归平常生活的时候,1993年12月当地又发生了杀人案件,死者仍然是年轻的女性,在马家坪被杀,身中七刀当场死亡,但是案发现场仍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这个凶手好像没有存在一样,这次案件发生后,凶手又开始沉寂,这一次沉寂了五年之久。

1998年马家坪又发生一起年轻女性被杀案件,死者是一名三十岁的女子,身上有多处刀伤,但是伤口跟过去发生的命案不一样,而且尸体的乳房跟下体都被凶手割掉,现场非常的残忍,警方敏锐的感觉到这件案子跟之前发生的年轻女性被杀案件有关联,于是把这些案件全部放到一起并案侦办。

随后到了1999年又发生两起年轻女性被杀案件,2001年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2004年再度发生一起案件,其中这四次案件里面有一名受害者没有死被抢救过来了,而另外三名女子都被杀死,同时尸体并不完整,全部被凶手分尸后进行抛尸,但是这些案件里面警方调查发现。

最后四起案件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首先凶手杀人都在同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进行,说明死者是当地人,生活在案发现场附近,第二就是通过后四件案件里面的三名死者去看,三名死者死亡的时间不一样,但是被分尸后的尸体碎块腐烂程度不一样,从这个方面确定了凶手不是一次抛尸,而是分批下来抛尸。

也就证明了凶手住的地方不远,同时凶手家中有防止尸体腐烂的技术设备,在征求到了中国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的意见下,警方通过尸体碎块研究得出来一个结论,凶手使用冰箱来储存尸体碎块,防止尸体腐烂,也就是说凶手家中有冰箱这样的家用电器,冰箱当时在农村其实非常少,普通农村家庭很少使用冰箱,只有少数经济条件好的能有。

当地有冰箱的家庭都被列入调查范围,最终有大约三十家,警方把三十家的成年男性逐一带到警察局里面进行测谎,最终通过这个技术确定了一个人,但是警方并没有惊动他,还是放他回去,然后暗中进行调查,发现了不少疑点,最终确认就是这个人,在他家长的暗格里面搜查出来二十多把刀具,最终认定就是他后进行逮捕。

案犯归案后在警方的审讯下,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己杀人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泄愤跟报复社会,因为他妒忌别人过得比他好,看到一些单独出行穿着光鲜亮丽的女人,他就觉得对方生活比自己好,自己内心不舒服,于是报复社会杀人进行泄愤,他十四年杀了九人重伤二人,他的妻子一点都没有发觉,最终他被判处死刑,不久后被执行枪决,这个杀人狂魔的名字叫做杨树明。

“活埋生母”的马某,不一样的观点认为能理解,你怎么看

我们可以理解他照顾瘫痪母亲的辛苦,但是不能原谅他活埋生母这个事实。

马乐宽可以说也是可怜人,十来岁母亲改嫁将其丢弃给亲戚扶养,这对他当时的伤害是很大的。在没有旁人的安慰和理解下,他心灵上的伤害,心里产生的孤独、无助感可能会跟着他一辈子。

对于母亲,他是期待的,即使是一个成年人,在母亲面前仍然把自己当小孩。所以对于母亲的到来,他刚开始也是欣喜的,甚至是善良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伺候瘫痪母亲的吃喝拉撒,本来对母亲感情就不深,再加上心理的扭曲,最后忍不住将母亲活埋。此时的他是冷漠无情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将母亲活埋,终究是错的。

很多事我们做不来感同身受,同样的境遇,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想法,带来不一样的影响。我们不能强求他对母亲有多好,但作为一个人,我们就必须要学会成长,学会放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父母的生养之恩,作为子女孝敬父母、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

马乐宽母亲当时的改嫁,那个年代的农村,更多的是身不由己,但是丢下他既已成事实,他也应该学会放下。不要求他能对母亲有多好,但是活埋母亲,涉及故意杀人,确实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大家好,我是叶子姐姐,一位情感领域的创作博主,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也谈谈对这个事情的个人看法。

部分人认为“活埋生母”能理解,可能每个人的看法不一样,我不想抨击那些觉得可以理解的人,我只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我认为马某对母亲有怨气我可以理解,但是活埋生母这个行为我是绝对不能理解的。活埋生母的这种行为是非常的恶劣,应该被唾弃和谴责。

为什么说马某如果对母亲有怨气可以理解呢?

媒体报道,据知情人称马某宽自幼丧父,母亲在他12岁那年改嫁,随后带着弟弟妹妹一起远赴甘肃,将马某宽一人留在了靖边,他是被叔父养大的,直到他40多岁时,母亲才带着弟弟回到靖边,但一直跟弟弟住在一起 ,马某宽的弟弟身材矮小,严重驼背,是低保户,回到靖边后,一直是由母亲照顾他,直到去年下半年,王某年纪越来5越大腿脚不便失去了自理能力,就被送到马某宽家中,经常在床上大小便,马某宽可能是不堪忍受,最终选择将母亲活埋。

马某母亲虽然生了他,但是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母亲12岁改嫁的时候带着弟弟妹妹离开独留他一人在靖边,这给当时的马某幼小的心灵应该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马某可能并没有感受到过来自于母亲的关爱,小的时候被抛弃,成年了母亲归来也并没有给予他关注和爱护,反而是成为了自己的拖累,母亲对于他来说没有太多的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仅有的一点点血缘关系而已。久病床前无孝子,马某本身家庭条件就不好,自己要养家糊口,还要照顾身体不好的弟弟和瘫痪在床的母亲,日子一团糟,身体的劳累加上内心的创伤,压垮了这个中年男人。面对目前的种种,我相信是个正常人应该都会对他母亲有一定的怨气。所以如果他对母亲有一定的怨气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马某母亲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但是这也不能成为他活埋生母的理由。活埋生母这种行为肯定是天理不容,人神共愤!

首先这种行为泯灭人性,道德沦丧。如果活埋生母都可以被理解,那是对中国伦理道德的严重挑战。如果这种行为都可以被理解,那中国的社会风气将会乌烟瘴气。自古百善孝为先,即使父母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子孙也是要尽到赡养义务。就像马某的母亲可能小的时候抛弃了马某,可能没有给她足够的关爱,但是也许当时的母亲也是被逼无奈,而且当马某把她活埋了被救出来以后,她还是替儿子求情,这也许就简简单单的母爱吧!小的时候,我们家里面重男轻女,我爸爸对我不好,每次吃饭都挑剔斥责我,经常让我干农活,有的时候还打我。小的时候我挺恨我爸爸的,但是随着慢慢长大,这种恨慢慢淡化,我选择原谅爸爸,那个年代都重男轻女,文化程度不高的爸爸也是那个年代的受害者,现在爸爸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原本不看好的闺女却成了最孝顺的一个。不是因为我忘记了小时候爸爸对我的不好,而是我选择了原谅,选择了承担起我该有的责任和义务。血浓于水,父母恩情大于天,如果因为父母的一些不好就不赡养父母,那还有什么伦理道德可言。如果因为父母病了老了拖了自己,就活埋父母,那还有什么人性感情可谈。

活埋生母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触及了人性的底线,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马某活埋生母以后,妻子询问母亲下落,却谎称送回甘肃老家,妻子报警后,警察盘问他还是不说实话,最后警察把她母亲救出以后也是一言不发没有悔改之意。活埋生母,故意杀人,却没有什么悔改之意,这或许是是马某法律意识淡薄,无知的可悲,但不可否认更是对中国法律的挑衅。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犯罪了都可以被理解,那还要法律干什么,法律还有什么约束意义呢!

百善孝为先,贫穷不能影响我们的孝心拖累不能成为我们不孝的借口。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善待老人,人人有责,营造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共建文明友善的新中国。

到此,大家对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女干部被低保户杀害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