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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女生被知名男星强奸抑郁,字里行间不堪入目,承诺书有何用「男明星喝醉酒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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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男星性侵醉酒女学生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又一女生被知名男星强奸抑郁,字里行间不堪入目,承诺书有何用

这些人认为自己的名气大就可以狂妄不羁,为所欲为,其嚣张程度令人发指。他们视法律为儿戏,随意穿越道德底线而不顾。

究其根源就是被社会上一些热终于追星捧月的年轻人给捧晕😵了,惯坏了。全然不顾及自己公众人物的形象,自我膨胀,视别人的尊重为自己欲望的本钱,人生价值观严重扭曲。如果再任其发展下去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年轻的人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有不利的影响,甚至会造成扭曲。

希望通过最近发生的几件“名人”事件能引起那些还沉迷于追星年轻人的思考🤔审视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无条件的接受那些所谓名人的一切,而且执着到了无论他们做的对与错!

并通过这些案例来教育孩子们,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自己做人的原则,不要挑战道德底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以为只有那些人才是他们心目中榜样,要知道为这个国家奉献一切的人,才是他们为之学习的榜样。人的精神世界如果空虚了,那么,就没有奋斗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就会迷失自己走弯路,

希望他们丟掉幻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告呀!强奸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强奸致被强奸方抑郁更是罪加一等,造成后果了。承诺在强奸犯罪中意义不大,承诺什么?下次不强奸妳了,等我发财了大把的给妳钱,我离了婚就娶妳等等,全是鬼话。承诺书在强奸犯罪中某些方面能给嫌疑人开脱,购不成强奸犯罪。告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告倒告不倒,妳都能随他的名而出名。一来扬眉吐气,宏扬了正气;二来妳也出名了,很是风光!把他带给你的霉彻底改变,不会抑郁了!法治社会,岂容强奸犯逍遥法外。

既然有疯狂的追星女孩就必然存在着性侵。说某些x孩儿用单纯浪漫等好字眼儿就会让更很多x孩子前赴后继飞蛾扑火,还是多吓唬吓唬这些痴迷自我奋不顾身为了见xx星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傻孩子吧!社会不相信眼泪,人生没有后悔药,如果执意“妳的身体妳做主”,那就大步往前走,不送!

最近明星被控告强奸频频发生,为什么以前很少听到

其实,娱乐圈早就是一团乱麻,因为很多明星,有钱有势,有名气,对自己缺乏约束,肆意妄为,这种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大家都心照不宣,很多女生受到伤害后,不敢声张,有的私下解决,现在听到女生控告,说明她们开始觉悟了,开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这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我们相信,只有在女性同胞大胆举报下,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以前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因为那些女孩认为自己很弱小,与大明星相比,在人力,财力,社会背景中不在一个层次,大都选择放弃了维权,一是怕给自己带来名誉上的伤害,二是也不认为有什么实质伤害,三是接受了某种补偿,双方保持了默契。

以前有很多,而且也有人曝光。但是平台就那么几个。微博,腾讯,百度这些平台把这些消息压下去了。但是,头条不一样。自从有了头条之后。很多都是这这个平台上大家支持发声。引起公安机关的关注。然后深入调查。所以,媒体发生的通道还是不能让资本掌握的。一旦让资本控制了媒体,他们就为所欲为,连法律都拿他们没办法。自从有了头条这个不一样的平台之后,很多正义得到了声张。

钱枫被曝性侵,女方哭诉:背上手臂全是伤!

小艺举报称:2019年2月14日,钱枫带其吃饭喝了果酒,后又去KTV,之后自己就失去意识了,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被钱枫强奸了。随后自己调取了监控视频,发现自己是被钱枫连拖带拽进去的;又联系了网约车,网约车司机反应钱枫在车上对小艺动手动脚。小艺选择了报警,警方带其验伤结论是xia体si裂伤,钱枫在派出所给小艺下跪道歉请求赔偿,但奇怪的是警方给小艺出具了不予立案决定书。

小艺说,她之所以能发出来,是都美竹的事情给了她勇气。吴亦凡被捕,这充分说明,即使是明星,违法了也要承担违法的后果。所以我们普通人,被欺负了,即使他们是明星,我们也要总该的站出来。

女受害人也接受采访,表示她还没有报警,因为她觉得两年前去报警都没有用,她现在不知道往哪里报。但她已经找好了律师,准备对他(钱枫)上诉,非要告他。女方表示不要钱枫的赔偿,就是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从受害人小艺的举报材料来看,钱枫涉嫌强奸的嫌疑很大。

视频监控证明小艺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被钱枫强制带入房间。

小艺的衣服被silie,xiati被撕裂,证据很明显。

所以,希望明星还是有艺德!国家也应该加大对明星的管理力度。

乱象已存在很久了。凡事有个度,就像水缸装满水,它就溢出来。中国有句老话:枪打出头鸟。风口浪尖的,看谁蹦跶的厉害?

一个吴亦凡(他供出来的还没公布出来),又一个钱枫,说不定下一个又是谁谁谁~

导火索既然点燃了,炸药包一定会炸。只是时间问题。

炸的是不是彻底,会不会有一些考量等等。

只要国家真正出手了,能逃过谁?!

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为何高校屡屡出事

今天看了多篇关于鲍某明的新闻,为这个化名叫李星星的女孩感到难过,为这个高学历高能力的“养父”感到气愤。

题主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为何高校屡屡出事,是不知道“幸存者偏差”这个定律。社会上出这种事的概率,远远大过于高校。

想起我老家也有这样的例子。一个三十几岁没有结婚的男的,领养了一个女儿。

那时的农村,三十几岁不结婚的人,就会被认为一辈子成不了家,于是可以去领养个孩子为以后的养老做准备。而当时重男轻女的现象太严重,生了女儿送出去的例子太多了。

这个女孩当时上小学,每天上学的路上,都会看到她。没有妈妈的孩子,似乎穿着打扮上会差那么一些。头发永远是有些乱乱的,衣服有些油渍污渍在上面,背着书包慢慢吞吞地走。

她养父平时说话油腔滑调,据说跟附近的一个丈夫在外打工的女的有些来往,两人搭手干些农活。

后来听说这个女孩经常挨打,学也不能好好地上了,初中没有上完,就辍学了。一是因为成绩不好,二是她的养父不让读书了。还没到法定年龄,她就跟一个人跑了后来结了婚。

看到鲍某明这个事件,想起老家的这个女孩,心里有些难过。

现在法律明文规定,男的如果要领养女孩,两人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办理领养手续。

但是,世界上有那么多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就像城市里有那么多不知名的出租屋一样,谁能知道,在某一个角落,是不是有人在承受着痛苦?

这件事,不知道李星星的母亲是假天真还是真无知,把那么大的女儿,让别人来养。现在发生这样的事,女儿屡次自杀,也治不好心理的伤痛。

罗翔老师在讲刑法时说:大家之所以不犯罪是因为学习法律的结果吗?我们绝大多数人不犯罪是为什么?是因为道德的教化。有一个令人悲哀的现象,法律专业比非法律专业的人犯罪率更高。因为学习了法律专业,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而法律只要不被信任,它不过是一纸具文。很多人学习了法律,就去钻法律的空子,这种人还不如不学法律。

鲍某明知道14岁是一个法律上年龄的界限,而对满了14岁的李星星做出如此之事,这明显是钻法律的空子。

高知犯法,不难想象;但作为法律人士,知法犯法,理当重处!

愿这一次,在大家的监督下,一定不要放过这个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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