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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大四男生刀捅室友后自首被判5年,自称“大学四年被当狗”,你怎么看「20岁大学生被判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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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大四男生刀捅室友后自首被判5年,自称“大学四年被当狗”,你怎么看

“大学四年你们就当我是一条狗”。捅了两刀后,严志杰报警自首。事后,赵亮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左肺裂伤,左脸留了一道7.5cm的疤痕

当时赵亮正在进行毕业体检,感觉脖子后面被人捶了一下,转头发现是严志杰

赵亮并没有还手说:哎呀,这种人不要理他。

严志杰突然掏出一把小刀,直刺在赵亮的左额头上。赵亮逃跑,严志杰追上后又是一刀,正刺在了他的左胸口。赵亮捂着额头继续逃跑,但没跑几米就跌坐在地上,浑身是血

也有人试图夺下他的小刀,但被严志杰挣脱掉直接从羽毛球馆大门逃出现场。

然后他就打110报警,说我把人捅死了

赵亮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其主要损伤是左肺裂伤,并行修复手术治疗,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此外,第一刀造成了赵亮左面部裂伤,遗留疤痕7.5cm。

严志杰经常认为我们寝室的人瞧不起他。”他的室友说

捅人事件是发生在下午,当天上午因严志杰占用了室友周超(化名)的桌子,二人起了口角动了手,严志杰打伤了周超的左眉。周超随即电话通知了室友赵亮。

赵亮赶到后,用QQ语音电话打给班主任,但没有接通。在严志杰看来,赵亮是故意这么做的。“想害我被学校处分记大过,想害我拿不到毕业证。”严志杰称

大学四年,虽然都是一个宿舍的,但周超和赵亮的关系比较好,他们平时会在言语上欺负、挖苦、讽刺自己。“每天都要挖苦我十几次。特别是赵亮,老是在言语上面凶我。”

班主任没能联系到,严志杰摔了板凳。“大学同学一场都快毕业了,为什么要把这个事情告诉班主任,大学期间你们把我当什么我很清楚,大学四年你们就当我是一条狗。”严志杰称。

第一他们平时会在言语上欺负、挖苦、讽刺自己。“每天都要挖苦我十几次

第二,都是一个宿舍的,都是朋友,在一起四年了,你们凭什么每天挖苦人家又不欠你们!

这种用嘴巴来伤害他人心理的人很烦

我相信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他为什么不捅别人只捅你,你心里应该有点自知之明。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永远抱一颗谦卑的心!

有时候,一句话给别人的创伤是很大的!尤其是这个人有极度自卑心…

我舍友就是这样,很简单,我感觉他都忘了我叫啥了。每次叫我都是(狗,狗子)!说别人也是,你咋和(候永,我的名字)一样呢?!…

极度自卑,也就会有极度的反弹,曾经的我!也是这样,极度自卑,但是往往有一群人天天掀那个伤疤,这样打架很难避免…也就难免于这样的悲剧!

1,这一动手不太值得,既然忍了这么久,就要忍过去算了,在牢里呆五年,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2,既然这么有胆量,早该不被欺负,早让那些把你当狗的人知道你这么狠,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了。

3,可见有勇无谋,勇也勇晚了。学生们还是要强大一些,既不去欺凌别人,也要保护好自己。

其实中国最最畸形的就是。我们拥有广阔的土地,却在大学的时候,六个到八个人一起混住着。就算是整个世界土地密度最大的日本。也不过是宿舍最多两人混住。 然后本来就是在家里面各自成长的硬给塞到一个筐子里面。最后能变成什么样子呢。大家都有自己的性格。一帮人混在一起。坏处远远大于好处。

这个事件就是没有人命版的马加爵事件。

咱们先说法再说理。

犯罪情节按照新闻的描述:毕业体检时,被害人正在排队,感觉脖子后被人捶了一下,回头发现是凶手用手打他,随即凶手又掏出一把小刀,直刺在被害人的左额头上。被害人逃跑,凶手追上后又是一刀,正刺在了他的左胸口。被害人捂着额头继续逃跑,但没跑几米就跌坐在地上,浑身是血。也有人试图夺下严志杰的匕首,但被他挣脱。凶手捅了两刀后逃离现场。

这个案子被害人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左肺裂伤,左脸留了一道7.5cm的疤痕。凶手判了五年,罪名定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为什么会判的这么轻呢?有三个情节决定量刑:

1、凶手自首。

2、故意杀人未遂。

3、赔偿取得谅解。

从新闻传递出的信息,基本就是这么多,所以罪名罪行,情节,我们也分析清楚了,其实,这个案子要我理解就是故意伤害罪,不会定故意杀人罪,可能更准确,既然法院判了,咱们也尊重法院的判决,不多说了。

说完法,接下来说说理。

这个案子爆发的原因是什么?其实说白了就是校园欺凌,平时我们关注的是中小学的校园欺凌实际,大学也同样存在,马加爵事件是校园欺凌案的一个顶峰,这件事也是因为校园欺凌所引发。

按照凶手的交代,他们虽然在一个宿舍,但这个凶手有点不合群,而其他人关系比较好,同寝室的同学平时会在言语上欺负、挖苦、讽刺凶手。“每天都要挖苦他十几次。特别是被害人,老是在言语上面凶他。

事发当天,本来是凶手和别的同学发生冲突打起来了,但被害人试图将这件事报告老师,激发了凶手的不满,导致了凶案的发生。

这件事最后没有发生命案,是不幸中的万幸,其实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挺多的,我们都读过大学,像我同寝室八个人,亲如兄弟,尽管大学时有时难念有个小口角,但毕业后真都是非常珍惜在一起四年的情谊的。

这个命案,首先这个凶手个人性格就有问题,在一个集体中,被其他成员排斥,实际是存在社交问题的,这次事件,实际也是几年矛盾的积累,问题也发生在凶手本身上。还有其他同学,四年和一个仇人在一起,这些人中,真都是格局胸怀不够的,这其中哪怕有一个厚道人,可能都会化解很多矛盾,而不是激化冲突。

现在的结果是一个坐牢,一个重伤,其实,这个结果,让大家再选择,还会这样吗?会的,一定会的,马加爵事件那么有影响力,也没挡着这个事件的发生,就是这个道理。

20岁女的打架犯罪坐牢吗

我国刑法有规定,打伤人按受伤者的司法鉴定对行凶者予以先行拘留,对犯罪的到检察院申请,予以批捕,等待法院的审判,十八周岁犯罪的可以判刑,能用口解决的就不动手,动手是傻子,后悔就来不及了,法律可不管你是男是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

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首先感谢邀答。

本文的观点,洪某对同居的女友下此毒手,主要还是因爱成仇,并不存在其他的原因。

两个人很偶然的在地铁上相识后,就一见钟情开始了交往,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各方面,二人都一无所知互相不了解,二人同居生活到一起后,慢慢的开始产生了矛盾,三日一吵,五日一闹,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最后一次争吵可能很严重,于是李某某赌气离家出走,飞往了西双版纳,洪某可能已经气得昏了头,通过哄骗的方式,得知了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于是就找到了曹某某和张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将李某某诱骗到了勐海县城郊的山林里,杀害了李某某。

如果李某某真的想离开洪某,跑到了西双版纳,洪某即使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李某某去了哪里,只能说,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告诉了洪某自己住在哪里后,洪某才派去了曹某某和张某某。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简单的因情杀人案,里面不太可能存在别的原因,洪某杀人的动机很简单,李某某想离开他,因此洪某才动了杀机,至于别的原因,本文观点不太认同。

如果洪某真的从事一些秘密的事情,这种秘密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让李某某一个女人知道,这类事情都会瞒着父母,又怎么可能会让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李某某知道,二人更不可能因为洪某某所做的这些秘密事情而吵架,而且还吵了半年架,如果真有天大的秘密,不要说吵架半年,只要吵架两三回,洪某预感到了李某某要泄密的危险后,就会立刻将李某某灭口,而不是还要等到7月9日,才下此毒手,所以,二人吵架不是因为洪某有什么秘密,就是两个人感情有了危机。

总之,李某月被害一案,本文观点认为,是因为二人感情矛盾问题,而让洪某铤而走险,谋害了李某某,并不存在其他别的原因。

南京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了。在这起凶杀案中,不能说她一点责任都没有。女生是在地铁上与犯罪嫌疑人洪某邂逅的,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女生是外貌协会的,对洪某的长相很满意,而且对方还有肌肉感。在洪某吹得天花乱坠的情况下,该女生很快坠入了爱河中。据死者好友说,她爱得很卑微。洪某的掌控欲很强,时常和她发生争吵。

绝对不是因为生活琐事,洪某才杀害这位女生的。也许是她知道了洪某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和犯罪同伙张某某和曹某都有关联。所以这两个人为了保全自己,铤而走险,将女生杀死并抛尸荒野。

洪某自己不出手,却将这种重大的事情交给另外两个人去做,这样岂不是容易导致信息外泄吗?所以我认为这三个人是一条船上的,而且那两个人听命于洪某。

假如女生将秘密散播出去,三个人都会吃上官司。与其这样,不如尽快将其解决掉。幸运的话,没被发现,就可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还有存活的机会。但是女生把消息透露出去后, 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洪某是官二代,一直没有告诉女友自己具体做什么工作,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俘获了女生的芳心。女孩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带他回家见了父母。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估计是案中案。普通的争吵不会让对方产生杀人的想法,最大的可能是死者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让对方有了危机感。

到此,大家对20岁大学生被判刑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20岁大学生被判刑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