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性侵,应该怎么办「小孩子踢男子被男子猛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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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人性侵,应该怎么办
有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被一个二十岁的男人强奸了。女孩把他告了判八年。后来女孩就在家里搞养殖业。她成功了。她经常到监狱去看男孩。还给他打钱。八年期满。女孩去接他。后来又嫁给了他。男孩问女孩:你当初为什么要告我。女孩:我不想让你继续犯罪。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我很佩服那个女孩。
这个问题让我谈谈我的想法吧,
如果被性侵,那我就看性侵我的人是什类型,然后分别对待。
1,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姑娘,我是绝对配合的。
2,如果对方看上去还可以的,我就半推半就。
3,如果对方是我不喜欢的,我也不反抗,这是明智的选择,毕竟安全最重要,然后我请求对方让我带上套。
4,如果对方是同志,因为我也是男的,我得拼命反抗,绝不让对方得成。然后骂他-------你个死鬼,老子今天要废掉你的工具。
朋友这是我真诚的回答,觉得满意 请点个赞[赞][赞]
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证据和现场。
实践中 ,性侵犯罪往往是一对一的证据,没有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强奸。这也就决定了此类案件往往取证难度大,对强奸犯不能进行有力打击。强奸犯逍遥法外,很容易导致更多女孩受害。
如果是陌生人犯罪,只要将证据固定好,定案难度并不大。但如果是熟人犯罪,则行为人一般会承认发生了关系,但是辩解系恋人,是自愿发生的关系。此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就会成为证明的难点。
所以,一定要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这个时间点对于警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将来法院定案,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警察出警后,会将证据固定,因为涉及到被害人隐私,是会进行保密的。同时,女孩也可以在警察安排下去医院检查,避免隐患。将来法院审理时,也会是不公开审理,所以不必有什么顾虑。
看情况,你打得赢,就把那男的绑了,打不赢机灵点,抓一把土扔他眼睛里,或者抓石头把他咂了,正当防卫很重要,如果周围有人就喊救命,都没有的话留着证据去报警。我读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有2期强奸案,第1期那女孩子去山上放牛,被强奸了,后面那男坐牢去了。第2期我们隔壁村里一个女孩子,她一个人放学回家路上,被那男的拖进树林,后面我们放学回家路过听到救命声音,那时候我们村里好多男孩子和我们女孩子都结伴而行,然后我们提着木棍去把那男的打跑了,好危险,如果不是我们,她就真被强奸了,后面她都不敢一个人走路,和我们一起结伴而行 ,然后那男的扬言要搞死我们村的孩子,那男的是个初中生,估计是青春期荷尔蒙作用下干出那种事,我们村那可是有名土匪窝,十里八乡听到都怕的,我们村孩子从小就野,然后我们村孩子提刀的提刀,提木棍提木棍,只要是我们村的男女都上了,把他们村的孩子打了,追到他们村口,后面就不敢招惹我们村的孩子了,我那时候都提了一根木棍跟在队伍后面,现在想想都怕[泪奔][泪奔][泪奔]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逃脱的情况下,就装老实一点给他说,你不想害他,你曾经被一渣男骗过,染上了艾滋病,希望他不要被害了,大好青春就此断送,还说自己得了艾滋病没有几个人知道,既然你知道了也算有缘,希望你能帮一下给点钱治病。
你听过最毁三观的案件是哪一个?发生在哪里
一男子认为吃脑浆可以让自己变得更聪明,一开始食用动物的脑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变得很聪明,便将目光锁定在人的身上。
想用人脑达到让自己变聪明的目的,由于男子挑选“猎物”毫无章法,给警方的侦破工作造成了巨大阻力,那这个食脑狂魔又是怎么“打猎”的呢,他的这套以形补形的理论是否又行得通呢?
1979年8月3日,延吉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依兰公社莲花生产队的放牧员姜允弼,在几日前外出后神秘失踪,一直没有人再见过他。
姜允弼的家人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报,称在姜允弼失踪之前跟同一个公社的高振宝吵了一架,警方找到高振宝,他承认跟姜允弼吵过架,但之后没有再见过姜允弼。
8月3日下午,有人在莲花洞西侧的水龙沟山坡上发现了一具用杂草覆盖的尸体,经证实尸体就是姜允弼。
姜允弼尸体头朝东南,侧卧着身子,身上被树枝和杂草略微掩盖,凶手随意弃尸,似乎他并不担心警方会通过尸体查到自己,根据这条线索警方怀疑杀害姜允弼的人可能跟他并不熟悉。
尸体被发现时已经高度腐烂,让人奇怪的是,他的头骨上有两处三角形创口,头骨内没有留下一滴脑浆,在尸体不远处发现六块头骨碎片。
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基本可以断定,凶手杀害姜允弼很有可能是为了拿走他颅内的脑浆。
警方初步将范围锁定在附近的几个生产基地,一开始并没有对姜允弼认识的人展开调查,而是先调查患有重病的人。
那个年代很多人非常迷信,民间流传着千奇百怪的说法,吃童男童女可以成仙,食人脑可以治病。
警方怀疑凶手杀害姜允弼很有可能是为了治病。
根据姜允弼头上的创口,作案工具应该是一种类似三角刮刀的锐器,警方四处调查走访,警方逐一排查方圆十里内所有的生产队,没有发现可疑的人,也没有发现过类似三角刮刀的凶器,要想解开整个案件,首先要先确定作案工具。
警方调查了近一个月仍然无法确定作案工具,直到几天后,吉林省军区在依兰公社召开民兵比武大会,民兵们持枪列队引起了一个姜允弼案刑侦人员的注意,姜允弼颅骨上的伤会不会是民兵手中步枪的刺刀造成的?
刑侦人员迅速向上级汇报了自己的发现,经过法医鉴定,证明这位刑侦人员的猜测,姜允弼颅骨上的创口就是刺刀造成的。
警方顺着这条线索调查枪支的使用情况,摸查一圈后依旧毫无线索,警方再次怀疑调查方向又错了,直到向一个放牧人打听情况时,警方掌握了一条重要的线索,7月中旬,仁坪六场的社员黄光日曾带着一支步枪在附近打猎,逗留了十多天才回去。
黄光日曾去过莲花洞,在7月28日当天,黄光日一大早就出了门,直到夜里才回来,那天下着大雨,黄光日刚回来便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清洗。
警方根据放牧人介绍的情况展开调查,发现正如他所说,28日那天确实下了一场大雨,而姜允弼也是在那一天失踪的,警方决定对黄光日进行调查。
警方发现黄光日有一个奇怪的嗜好,这个嗜好跟姜允弼的死有很大的关系。
黄光日时年26岁,是朝鲜族吉林市长白山人,他有一个哥哥是民兵连长,黄光日接触枪支并不困难,黄光日奇怪的嗜好是他自己口述的,只不过没有人相信他,警方怀疑黄光日说得都是真的。
黄光日常告诉朋友,自己之所以越来越聪明跟自己食用动物的脑浆有关,他平时打猎不管打到什么都要先将脑浆吃干净。
朋友们都觉得他吹牛,主要是没人觉得他变得更聪明,倒是变得越来越奇怪。
还有一点让警方怀疑黄光日,当时正值七月,并不是打猎的季节,黄光日非常喜欢打猎,他应该很清楚这一点,他来到牧场后什么动物也没有打到,却在这里住了半个月非常可疑,警方打算先把黄光日抓回来再说,当警方实施抓捕时发现黄光日消失了。
畏罪潜逃还是杀人灭口?
警方四处寻找黄光日,先从他的亲人着手,他的亲人没有一个人知道黄光日藏在哪里,难道黄光日被人灭口了?
后来,有两个经验丰富的民警来到黄光日的姐姐家调查,发现姐姐的言行有些奇怪,怀疑她知道黄光日藏在哪里,便旁敲侧击希望她如果知道黄光日的藏身之地,要尽早跟警方联系,让两人没想到的是黄光日当时就躲在姐姐家的杂物房里。
黄光日的姐姐似乎被民警说服,劝黄光日早点自首,黄光日没有听取姐姐的建议选择继续逃跑,躲了一个多月之后,黄光日实在受不了,他选择服药自杀,刚服下药物就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抢救,结果黄光日被救了回来。
住了十天院,黄光日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他又从医院的三楼跳下企图自杀,结果他又一次被救了回来。
为了防止黄光日再次自杀,警方尽快安排了审讯,面对警方的审讯黄光日主动交代了自己杀人吃人脑浆的罪行。
据黄光日交代,他一直相信吃脑浆可以让自己变得更聪明,一开始食用动物的脑浆也是真的,直到几个月前黄光日觉得自己并没有变聪明,怀疑是动物的脑浆出了问题,才衍生出吃人脑浆的想法。
就在前不久,他常以打猎为名来到牧场,他以打猎为借口寻找他真正想猎取的“猎物”。
当天他在莲花洞碰到了刚吵完架的姜允弼,黄光日以迷路为名将姜允弼骗到偏僻的位置将姜允弼杀害,然后他划开姜允弼的左侧太阳穴,挖出脑浆食用,没吃完的部分用塑料袋带走,随便处理了尸体之后逃离现场。
黄光日的行为令人发指,又让人觉得可悲、可恨,是无知害死了黄光日,而他的无知又害死了无辜的姜允弼。
除了无知以外,还可以看出黄光日是一个自私的人,为了能让自己变得聪明,不惜杀害一个无辜的人,这种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堪比恶魔在人间。
那么,到底是无知还是人性的泯灭造就了黄光日这样的恶魔?
到此,大家对男童被邻居踢太阳穴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男童被邻居踢太阳穴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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