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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一商铺着火致5死2伤,初步确定为人为纵火,涉案嫌疑人已被控制,他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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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一商铺着火致5死2伤,初步确定为人为纵火,涉案嫌疑人已被控制,他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我们常说水火无情,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我们无从追责,但如果是认为引起的火灾,必定要追究纵火者的法律责任。至于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案件概况

10月25日凌晨,常州武进区夏南墅街道商铺发生火灾,致5人死亡、2人受伤。经警方调查,初步认定为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调查中。

纵火者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1、刚刚看过了案发现场的视频,开始以为只是一间商铺着火。实际上并非如此,视频中显示是一排熊熊烈火,起火的是一排商铺,而且火势并不小,看起来有些吓人。

2、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是人为纵火,至于纵火原因,仍需要继续调查。但是从现场来看,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应该产生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从这场火灾造成的后果来看,其实纵火原因已经不再重要,纵火者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3、看到有网友认为纵火者会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并非如此。由于纵火者的错误行为,造成了5人死亡、2人受伤的后果。同时,一排商铺均被火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也不小。所以,该案中的纵火者并非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那么简单,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14条和115条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其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该案中,造成了5人死亡、2人受伤,且使公私财产受到了损失,属于严重的后果。所以,纵火者需要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事处罚。具体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需要警方调查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应的量刑。

结束语:对于纵火这种行为,大家不能仅仅认为是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在我国的《刑法》中有“放火罪”这一项罪名,需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而且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勿认为恶小而为之,放火造成严重的后果,也属于重罪。切记,勿做这样的事情。

大家认为纵火者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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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人为,肯定会收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这种行为太极端,相当于间接杀死五人,死刑是肯定的。因为这样的极端报复行为我之前遇到过,他受到的法律制裁就是死刑。

而这是常见的感情纠纷。

这件事情发生在2012年,小李(化名)小凤(化名)他们在2010相识,结为男女朋友,是在同一家工厂打工认识的,他追的她。

在他们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两人都很恩爱的样子,但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得出来一些问题。

小李每个月的工资一大半都在给小凤用,小凤的衣服,手机,化妆品等东西。很多都是小李买的。当然了,小凤的工资明显就被存起来了。

我们都以为这两人都能走到最后,因为并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而且两人给人感觉也很有夫妻相。

但是没想到他们的感情持续一年多以后出现了裂缝,而就是在2012年他们都见过各自的父母,打算定亲结婚了,这本是皆大欢喜的事情,谁能想到因为彩礼,房子最后没有谈拢婚事。

从那以后小凤开始疏远小李,而且小凤家里还给小凤找了一个家境比较好的对象在交往。

小李就是开始吐槽,我们才知道,小凤很多东西都是暗示小李买给她的,小李说近两年的交往前后加起来他用了大概近十万元。而小李也是真感情付出,越吐槽,就感觉他越生气,我们劝他放开点好像也没起到什么作用。

后来小李说是和小凤要彻底分开了,当中吵过不少架,而小李让小凤把钱还给小李,当然小李这钱也是没有要到,小凤也申请离职了。

但是没想到,后来,在小李和小凤的出租屋出现火灾,当时是半夜,有两个人没有逃出来,就离世了,那次事故离世人员有三人,其中就有小凤。

后来才知道那次事故是人为,是小李越想越不服气,越想越想不通,在他们打算彻底分开的那天,也是出租屋大吵大闹,动起手来了。最后小李爆发了,就把屋子点了,最后小李被判死刑。

总结:人一定不要冲动,不然害人害己,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其他无辜的人。同时事出必有因,也希望能多想想,我觉得做什么事别做太绝,也别太肆意妄为。

江苏某女子当街拦路要钱,不从当场破坏车辆,情节是否属于抢劫

我个人观点,这情节不属于抢劫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产的,构成抢劫罪。

当街拦路要钱,看起来像是“抢”,其实并不是抢劫的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女子把正常行驶的车辆拦截停,并以不让其车合法正常通过路面为由,要挟迫使车主交出财物,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行为。

但是,需要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才会被判刑。一般是以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如果金额不够,则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司机不听从她的话,就当场破坏车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罪名照样有标准,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才达到成立罪名的标准,数额较大按福建标准为1万元至5万,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

如果金额达不到,则属性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别人的车,是别人的合法财产,故意毁坏他人合法财产,这种行为已经是故意毁坏财物,如果毁坏的金额在数额较大以上,则达到了《刑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总结,这个情节并不属于抢劫罪,如果数额较大,可构成【敲诈勒索罪】,不给钱就毁坏车辆,如毁坏的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按情节和数额进行处罚。

如果都达不到【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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