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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一小区垃圾堆内出现一弃婴,对于弃婴这个事儿你怎么看「垃圾桶内发现弃婴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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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一小区垃圾堆内出现一弃婴,对于弃婴这个事儿你怎么看

“弃婴”即丢失儿童,是一种有失道德的事情,是令人发指的行为。

这些年弃婴事件屡见不鲜,近日呼和浩特一小区也出现了弃婴现象。这类事件在全国各地也是层出不穷。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已经明确依据遗弃罪。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内容:针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必须肩负起扶养义务,一旦出现拒绝扶养的,情节严重恶劣的时候,处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既然为人父母,就要肩负起抚养儿童的责任,我建议国家尽快完善弃婴罪,让这部分人受到应有的罪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部分解决这个问题,而且也不只能用法律来管理,还通过媒体传播,社会活动等各种方式宣传,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
希望喜欢孩子的爱心人士可以多去孤儿院,去关心这些孩子,多给他们带去温暖。

1.首先,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婴儿的家人将其仍在垃圾箱的行为,是非常不人道,没有人性的;

2.其次,即使不想要这个孩子,也可以放在医院或者其他任何有人的地方,为何一定要扔到故意不让人看到的垃圾箱,这种行为与谋杀无异。

3.不管这个婴儿是身体有问题,还是怎么的,还是希望孩子的家人能够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毕竟生而为人,还是需要有一点人性的。

对于弃婴作为婴儿父母你的良心何在?对于这样的父母应追究法律责任。千难万难婴儿都是你们的骨肉,是一个生命!对于弃婴做成严重后果或死亡的应以杀人罪论处,对于这样的父母你过得了内心的道德、良心吗?可怜,可恨!

东莞塘厦初生男婴被弃垃圾桶,警方已送医救治, 你怎么看

养不起就别生,不管是多大年龄的,先得考虑好,必要的措施要做好,即使意外怀孕也可以去医院做掉,辛苦十月怀胎,然后辛苦生下来,丢掉,那是一条命,丢掉她广东这么大的太阳,你是要他命,你都不怕他变恶梦吗?你不知道弃养也是犯法么

现在新婴,应该是私生子,有的十几为的小女孩,不懂人事,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不知道处理,怀孕了也不知保护,就只有生来抛弃了。这是开放的结果,社会的现象,政府又无法管制,那就生吧。反正现在结婚的人也不想生,有的想领养都找不到婴儿,这就是可以给愿领养的人吧,。

镇安一保洁员在厕所垃圾桶内发现新生儿,目前还未度过危险期, 你怎么看

回答问题之前让我先摘抄一段华商网的报道:【11月8日早上6点多,镇安县红会医院保洁员卢付荣像往常一样到医院打扫卫生,在打扫完过道后,她到二楼准备打扫公共厕所。此处的公厕蹲位用隔挡隔着,“我刚打开一个隔挡,看到蹲位上到处是血迹,我吓了一跳。”紧接着卢付荣在垃圾桶内发现一个新生儿,当时孩子并没有哭闹声。】

读了这段新闻,我感到震惊!丢弃婴儿的凶手是谁?差点杀害了一条鲜活的生命,令人发指!人性中杀害任何一条无辜的弱小生命都是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的,何况杀害人类自身!我想问凶手你忍心吗?到底为什么?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让人不能容忍和原谅的!从新闻报道得知,这个婴儿是不幸中的幸运者,感谢这位保洁员让婴儿得救了。

如果婴儿还没有度过危险期将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婴儿幸运获救,二是尽管医生做了最大的努力,婴儿还是遭遇了不测离开了人世。不管哪种结果,我都会谴责弃婴的凶手,第二种结果会加深人们对凶手的谴责程度。最好是让司法机关介入,对弃婴原凶进行法律惩处,第一种结果依法惩处较轻,第二种结果惩处较重。总之,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

其二是这件事必须引起全社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宣传和社会道德教育,深入调查研究事件发生的根源,找到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三是要表彰抢救婴儿的好心人和医护人员,弘扬正能量。同时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二者相互协调、共同发展,让全体公民在享受到国家富强带来的物质享受的同时,也享受到精神文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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