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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款

分类:人才招聘

  格隆汇7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付出 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关照 》。在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及夫妇 在贺州市辖区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贺州市公积金中心 将提取款子 转入房地产开辟 企业(以下简称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羁系 账户用于付出 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