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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客人心脏病突发去世了,店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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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客人心脏病突发去世了,店老板需要承担责任吗

饭店是提供客人吃饭的地方,如果因为食物中毒或者地面打滑摔跤等原因造成顾客受损害结果,则应该由饭店老板负责。反之,客人自身原因发病死亡,饭店是没有义务负责,但是提供必要的力所能及帮助(比如报120,帮忙抬上车、免单等)还是可以的。

酒店,饭店,如果发生类似的问题,都是很麻烦的事情。作为商家,应该认真对待,绝不可大意,否则,会引发不测,后果难料。

第一,要立即保护现场,迅及报警,让警方查明原因,作出死因结论。

第二,要及时对当天用餐上桌的全部菜肴、酒水,以及原材料作好封存,由警方进行检验。

第三,如果死者家属提出疑惑,为自证清白,可提请警方进行尸检,查明真正死因。

第四,死者家属,要如实向警方报告死者生前有无病史,如果撒谎,给警方调查工作制造障碍,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如警方经过调查,证实死者是自己因突发心脏病而死亡。商家就可放百个心,不会负任何责任。

外卖餐撒了谁赔

一般来说,外卖餐撒了是骑手赔。

因为骑手取餐之后,在送餐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餐食破损或者丢失,这些损失都需要骑手赔偿,骑手可以重新到卖家买一份,或者是直接给客户赔偿餐费。一般来说,商家出餐没有问题,只有骑手取餐,其他一切都是骑手的责任。

自贡一28岁男青年劝架被捅致死,如何看待

此事发生在10月20日,在四川自贡,这天凌晨3点,沈言在送女朋友回家途中在一家小面馆吃面,这家面馆沈言和女朋友经常来。当他们进入面馆后,就发现一位男子和老板一位老太太争吵,原因是这位男子和朋友吃面,但朋友先走了没有付款,于是老太太向这位男子索要面钱而该男子不想给钱。一开始沈言想上前帮忙被女友劝下,随后二人在外面吃面,在吃完面后沈言去付账时,意外发生了不给钱的男子依旧在里面,而沈言问了一句“事情怎么样了(意识是面钱有没有付)?”就这句话刺激了该男子,随后掏出身上的弹簧刀捅伤了沈言,随后逃跑。最终沈言被送至医院,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2日,沈言的家人为他举行了一个简单的葬礼,事发一个月后终于入土为安。虽然一个月过去了,但是关于沈言的很多事情让家人感到非常的痛心:

【1】儿子明明是做好事,却遭到别人的误解。

帮助面馆老人讨要面钱而被刺死,但是外面对于儿子的死亡风言风语,有的说自己的儿子是和别人打架斗殴死的,有的说自己儿子多管闲事被刺死的,而自己儿子明明是制止吃霸王餐,做好人好事被刺死的,怎么就成了打架斗殴和多管闲事了呢?

【2】出事后面馆老板的冷漠态度。

如果沈言在进入面馆吃面时,根本不管这件事情,自己要两碗面和女朋友吃完付款走人完全没有什么事情,但是沈言正是看到老太太这么大年纪了,大半夜还在辛苦挣钱非常不容易,产生可怜之心,于是才出手帮助,但是自从沈言被刺杀之后,这家面馆第二天像没事人一样继续营业,也没有上门感谢和道歉,什么表示都没有,好像沈言的死根本就没有他们什么事,真让人感到寒心。

【3】对有前科人员的科学管理工作。

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邓远彬已经被警方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从警方处了解,邓远彬曾因打架斗殴等原因,多次进出看守所,说白了他在警方那不知道已经挂了几次号了,对于这样的人员,我们没有什么歧视和偏见,但是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这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就拿犯罪嫌疑人邓远彬,他竟然随身携带弹簧刀,而且在凌晨时间,这明显着他心存的动机就不良,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就是恶习不改,准备随时作案。

【4】难产的“见义勇为”。

沈言的母亲给儿子申请“见义勇为”,不过至今没有批复下来,相关部门反馈按照规定,沈言的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评审标准。沈言的母亲之所以申请这个,不是看上什么这个称号,而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正名,自己的儿子是做好人好事的时候被人刺死的,而不是打架斗殴和多管闲事。鉴于此,我想相关部门是不是要实际考虑下情况,帮助这位母亲达成心愿,虽然你给了这个称号,孩子也回不来了,但能够给一位受伤的母亲带来些许的安慰,为什么不做呢。

在面对不好的事情发生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去帮助,但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如果自己无力帮助时,联合其他人进行帮助,避免一些不好事情的发生,但还是要在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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