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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时失去意识,清醒后罪证已被清理,能靠直觉告人家强奸吗「诬陷殴打搀扶者被拘留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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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时失去意识,清醒后罪证已被清理,能靠直觉告人家强奸吗

“直觉”的定义:没有经过分析推理的观点。法律是讲究用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行为,从而对犯罪分子定性进行惩罚的关键条件。

被强奸时失去意识,清醒后罪证已被清理,这种情况说明犯罪分子智商高,反侦察能力很强。强奸犯罪是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从主观来说,大概率是使用迷药或者用迷粉,使女性失去抗抗和意识。女性清理后很可能犯罪分子逃离现犯罪现场,女性凭直觉感知被强奸,但是没有确凿证据进行报案被强奸的事实。但是个人观点可以通过报案保护好犯罪分子作案现场,向警方说明被强奸之前与犯罪嫌疑人接触的祥细情况。警方可以通过对作案现场的一些细微之处,能否察清女性因为什么失去意识。比如女性体内的药物(迷药)残留进行化验确定犯罪事实,只要犯罪行为存在就会留下蛛丝马迹让刑事警察寻找到犯罪证据,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犯罪心理学》对强奸犯心理进行过分析,此类犯罪者都是一些激情犯罪心理。只是一时见色起意,很少经过预谋实施强奸行为。出现这种情况:让女性失去意识,犯罪后使警方找不到犯罪者强奸证据。其实这种情况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女性的回忆。比如女性没失去意识之前大概率会被强奸犯骗到犯罪现场,然后通过让女性喝下迷药或者闻到某种气体失去意识。警方可以通过化验(女性体内残留药物),或者作案现场使用犯罪分子留下的指纹或者留下的一些蛛丝马迹寻找犯罪证据。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犯罪事实存在,没有发现不了的犯罪证据。但是女性被强奸后仅凭直觉是定不了罪的,只能通过报案祥细说明被强奸的过程。通过警方专业技术寻找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这样才能使犯罪分子无处遁形法法律绳之以法。

靠直觉告人家强奸,这直觉是什么?就是觉得被强奸了吗?让人怎么判断?别人能看到吗?凡事讲真凭实据的,可不是靠直觉说说就行了。

被强奸时失去意识,是醉酒,还是迷奸?清醒后罪证已被清理,看来自己知道什么是罪证了。既然没有罪证了,即便告强奸了,依什么来判案呢?

大家都知道,法律讲究的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若没有了罪证,即便直觉再准,有过强奸的事实,怎么定罪量刑呢?疑罪从无,没有了确凿证据证实,是不会对嫌疑人定罪的。

靠直觉可以告强奸,但是没有了罪证的支持,对嫌疑人很难定罪。想胜诉,光靠直觉不行,还要靠强有力的证据证实才行。还是赶紧找证据吧,人证,物证,身上痕迹、遗留物等。

所以,大家还是从中汲取教训吧,一旦疑似被强奸,赶紧报警,及时取证,别等罪证消失殆尽了,再报警就迟了。

靠直觉告,可不如靠证据靠谱,大家说是不是?

你是从解放前过来的吗?

怎么清理?把受害者衣服全部烧掉 ,然后内外洗刷干净,把指甲剪干净清洗指甲缝,最后换个地方?

下药迷晕,药物残留在血液里面起码24小时内可以检测到。妇科检查也能发现痕迹。手上的汗液皮屑会残留到受害者内衣裤上面。犯罪嫌疑人掉落的头发,皮屑会被找到。口水也会被发现。就算受害者无意中抓他一把,指甲里面都会有DNA残留。

如果不想留下任何DNA信息,最好的办法就是穿上三级生化防护服去做。

但是这世界上的人渣连一个橡胶套都不愿意用,他会穿上橡胶的防护服去干那种事情?和睡塑料的有什么区别?

如果感觉被迷奸了,醒来后应当第一时间去公安机关报案,在发生性关系的48小时以内,做毒化检验、阴道分泌物化验,是能够证实是否发生性关系,以及体内是否有迷药成分。

只要嫌疑人实施了强奸行为就会留下证据,证据是不会被清理干净的。强奸案件一般会有现场的视频监控、证人证言、毒化检查、身上是否有伤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一系列证据,就算单个证据灭失,其他证据如果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一样可以定罪处罚。如果你的朋友被强奸了,需要做的是醒来后不能洗澡,然后马上去报警。

你提到失去意识,那么嫌疑人大概率使用的是“听话水”“乖乖水”之类的药物,这种迷药的主要成分为Y-羟基丁酸,又称4-羟基丁酸,是列管的精神药物。被害人服用后会短时间丧失意识,对于发生什么完全没有意识。这种药物在体内代谢时间为48小时,所以要快速报警不能犹豫。即使报警的信息有误差,只要你不是存心诬告他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刘强东明尼苏达性侵案现场视频疑似曝光,可能会给案情进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其实问题有二个是本质:一:刘强东是不是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女方进行奸污。二:刘强东一直都在用公司的钱满足自己的私生活。其他什么视频什么的都是烟幕弹,实际情况就是你一个拿着投资人的钱做一个年年亏损的企业一面套现一面继续花投资人的钱满足自己奢侈的生活。至于这次的案件完完全全是刘强东的责任,一个久经沙场的中年商人一:没有和女孩子有恋爱,二:还是崔院长通过人家父亲认识的女孩子下手,真是猪狗不如。那些说什么女孩子设套的基本都是底层傻逼,根本不知道有钱人家女孩子的思维。基本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思维。本质就是;女孩子根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刘强东对女孩子进行的奸污和一直用投资人的钱满足自己的私人生活。其他都是废话。


视频中,确实女方全程主动邀请,但并不代表有没有强奸发生,因为没有声音佐证,不能证明女方是邀请东哥去谈项目呢,还是谈人生,生意场上,邀请对方谈生意很正常,并无不妥,尽管是孤男寡女,但法律上并没规定,孤男寡女不能谈生意,不能到自己的公寓谈生意。

美国各州对强奸罪的定义都不一样,但经曲定义差不多:行为人无视他人的反对,通过施加暴力或者威胁将动用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或者其他能够使得一般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失去选择可能的手段,强制与他人性交。

所以这份视频不能洗脱东哥是否强奸的嫌疑,因为没有室内视频佐证,但女方有dna证据,这足以证明东哥是办了事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自愿的,这才是确立东哥是不是强奸的关键证据。

美国法律,包括中国的法律也是崇尚疑罪从无的,假如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罪,那嫌疑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回到本案,发生性关系和强奸的最大不同就是是否违背女方意愿,这个是焦点,从曝光的视频看,男方确实想证明女方是自愿的,但这份视频明显证据不足,因为邀请入室不等于自愿发生性关系。

而女方想证明男方强奸,除了dna证据,还需要违背女方意愿的证据,比如女方身上的外伤,录音录像等证据,很明显,女方除了dna证据以及一些社交软件的文字证据,电话通话记录证据以外,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男方是违背女方意愿实施性行为的,这对东哥是有利的,并且,女方如果是仙人跳,就算有录音录像,她也不敢交给法庭做为呈堂证供。

因此,就本案来看,双方都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是自愿还是强奸,从疑罪从无的定罪原则出发,本案最后的结果就是双方和解,东哥不会有罪,但可能需要破费。

检察官办案靠的是证据。任何舆情网议都是杂音,对案件不可能有什么影响。

其实这个事之所以弄的如此汹汹,其本质并不是什么强奸不强奸的,而是你拥有一个两万多员工的中国创业成功人士,拥有大众敬慕的事业爱情的成功人士,竟然酒后失德到如此不堪的程度,这对大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对你的情感是无法接受的,当然,有的人就会忍不住表达愤慨,当然,这对于你这个励志的人、对你这个励志的创业都会产生不良连锁反应。当然,你在当时酒精的推动下是想不到这个后果的,或者说,因为你拥有绝对强大的势力,这种屡见不鲜的是从来就不会出现这种失控局面。

我的看法说出来可能有点不像话:一个爷们,干就行了。男女之间,就那么点事,做就做了,睡就睡了,办就办了,何必跟人家计较什么强奸不强奸,自愿不自愿,设局不设局呢,也许有的人还就喜欢强迫的那种感觉呢。

说实话,你之所以那天晚上敢气吞万里如虎,还不是壮着你财大气粗嘛,你完事了,你就应该用财大解决你气粗的问题嘛,何必搞到如今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飞沙走石鬼哭狼嚎?你视金钱如粪土就得了嘛。

最让人恶心看不起的是那些个水军,铺天盖地的造谣生事,自甘堕落地做拱桶洗衣鸡,做黑心洗衣粪,其实,你们就是用迷药强奸人的人,还不如解酒强奸去,至少,人家像个爷们……

按说,我们国家言论是自由的,但是窃以为,有组织有报酬的颠倒是非的言论,应该放在任何国家都是应该被杜绝的,从这个角度看,杜绝这样的水军,也是净化民族心灵的一个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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